吴亦凡事件背后真相,吴亦凡案件怎么没进展了?
吴亦凡案件不是没进展,而是没必要时时向公众通报案件进展。

刑事案件的案件信息本身就是保密性信息,公检法工作人员本身也无法及无权公开自己正在做的时候。公检法只要在重要的程序性环节通报即可。例如,立案侦查及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起诉,开庭或判决结果。
谁能跟我讲一下吴亦凡为什么被抓?
简单明了的说就是都美竹被吴签睡了,然后网上锤了吴签,然后有个第三方网络写手一边给都美竹写文爆锤吴签的黑历史一边假装都美竹的律师想敲诈吴签,结果吴签老妈报警事态扩大,警察把写手给抓了,但是写手爆出的黑料不仅仅关于都美竹,还关于吴签以前很多强奸,诱奸,未成年等,然后警方开始调查,吴签被抓,根据黑料看,如果所有罪名成立,无期徒刑没跑了,根据现有的证据也起码10年起
无期徒刑能不能打住?
吴亦凡,捕前是华人,加拿大籍电影演员。她和多美竹曾闹过矛盾,请有高级律师和多美竹律师团队打官司,然后,被多美竹击败而败诉。多美竹举报他身为电影演员,以自己的貌美作掩护,多次奸谣幼女,以引诱强奸貌美妇女。经北京市朝阳区公安调查取证,于2021年7月31日,刑事拘留。属地是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所。
一般人,由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几天就可以搞定。而恰恰相反,吴亦凡并非一般性人物。他要由公安侦查,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延期侦查,要办成铁案,有充分的证据才行。北京朝阳区公安最终把他搞定。由朝阳区分公安提请,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从7月31日,至8月16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时间已经过了十天左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批此案。决定由人民法院,依照国家刑法进入审理程序。宣判刑事处罚。
但是,吴亦凡案件复杂,他因身份特殊。又是名人,非一般人。他的法院审理要一两个月之内审理不了。我们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要一个过理。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得超过三个月。吴亦凡案,因犯强奸罪,诱骗奸淫幼女根据法律规定,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结语:以法律为准绳,不论是地位多么高,多么出名、多么有权势。在大法面前人人平等。你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也照样逮捕判刑。罪刑难免……
(图片来自网络,如不妥请删除!)
他的崩塌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天花板的颜,顶流的事业,就是觉得自己无人能及了,肆意妄为!无视法律!还有他那牛逼的妈,自己儿子做错了,还想着设套,结果把自己儿子套进去了。不说他单亲家庭有没有影响,但是他走到今天跟他妈有脱不开的关系!
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审判决13年?
简单整理一下吴亦凡事件的时间表。
2020年6月,都美竹在微博上向吴亦凡开炮,自称是吴亦凡女友,并遭到对方冷暴力。
6月3日,吴亦凡回应“没有一片雪花是清白的,糊凡又让大家娱乐了一整天,希望你们所有人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都美竹随后回应“就这样吧,各自安好吧。”
2021年7月8日~11日,都美竹连续开大,痛斥吴亦凡涉嫌性侵等犯罪行为,并扬言要报警处理。
7月14日,吴亦凡妈妈报警,称受到敲诈勒索。
警方随即受理并展开调查,结果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刘某迢通过一人分饰两角的方式。一边以帮助都美竹炒作为由,撰写文章炮轰吴亦凡。另一方面又以都美竹代理人身份,向吴亦凡方索要巨额封口费。
警方核实该犯罪行为后,于2021年7月1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将该人抓获。
次日,吴亦凡在微博上发表胜利宣言,并给自己立下了一生最宏伟的FLAG——我会主动进监狱。
警方表示,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合理的要求。因为在调查刘某迢案件的同时,警方已经查到了吴亦凡涉嫌强奸的相关线索,并且两条线同时开始调查。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吴亦凡妈妈的神助攻,这事件可能就在网上折腾一下,最多升级成民事诉讼程序。但吴妈妈主动邀约警方下场,结果原地喜提刑事大礼包。
7月31日,吴亦凡被朝阳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8月16日,朝阳检察院批准逮捕吴亦凡,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2022年6月10日,吴亦凡案一审开庭,其指控罪名为强奸罪、聚众淫乱罪。
2022年11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都美竹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表示正义虽然迟到,但该来的终归还是来了。自己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等到吴亦凡的公开道歉。
注意,都美竹这篇声明可能透露了一个意外的内幕信息,那就是那三个受害人里面,可能并没有她,接下来我们一一进行分析。
首先,吴亦凡的强奸罪刑期是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这个刑期算是基本上顶满了,也就是说吴亦凡的案情属于非常严重情形,也就是所谓的加重情节。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凡大概是踩到了加重情节的第一、第二条,连续跟三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并且是在对方醉酒后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即使事后女方没有立刻追究,但这依旧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只要女方想要追究,在事实清晰的情况下,凡凡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吴亦凡跟钱枫案最大的区别所在,钱枫也是跟小艺在醉酒后发生了X关系,但小艺却无法证明自己失去了意识。根据她出具的所有监控、证人证言、以及警方去钱枫住所调取的现场生物信息来看。小艺都处于醉酒且意识不清晰,但其具有否定跟拒绝的能力,而且钱枫并没有任何暴力强迫行为,只是通过正常搀扶的方式带她去住所打了扑克。所以警方无法认定钱枫违背了其意愿,最终也没有对小艺的报案予以受理。
而吴亦凡则是被核实了有三名女性在彻底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凡凡用牙签捅了,所以这三人都是被侵犯对象,为凡凡累积了十一年刑期,外加驱逐出境。
而第二条聚众淫乱罪,这种犯罪在我国其实属于口袋罪,类似于寻衅滋事,只要满足某个要件,都可以往里面塞。以吴亦凡案为例,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凡凡其实是跟两名女性在酒后打了扑克,而这两名女性并没有失去意识,并且认可了2V1的玩法,所以才会被定性为聚众淫乱罪。但凡那两个女的查明有一个失去了意识,那就直接划到强奸罪名单里了。
在凡凡没有翻车的时候,怎么玩都没事。可一旦进入了司法程序,有些表面上是你情我愿的玩法,都可能触犯法律的底限。所以某些爱玩高能的小伙伴,一定要谨记凡凡的教训啊。
说回都美竹这边,她所说的“没有得到吴亦凡的公开道歉”,内涵相当丰富,涉及的法律信息量也很多。
首先,假如都美竹是那三个受害者之一,那么她向吴亦凡一方要求公开道歉,这就等于是在做某种刑事和解。吴亦凡如果公开道歉,那么都美竹就可以出具刑事谅解书,法院也会酌情减轻凡凡的量刑。
这对于吴亦凡一方来说,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一个公开道歉就能减刑,没有什么可矫情的。但他们最终拒绝了都美竹,那就有两种可能:第一,都美竹还有其他附带条件,比如巨额赔款,注意,在司法程序中索要和解赔款,这不会构成敲诈勒索。而吴亦凡一方拒绝赔款,所以道歉也就没有了意义。第二、都美竹并没有被法院认定为受害人,也就是说她提供的酒后被牙签捅的证据不足,被认定为半推半就了。所以吴亦凡一方对她道歉没有任何意义,只会帮助她继续炒作,所以吴亦凡一方拒绝了都美竹。
当然了,都美竹对于现在的吴亦凡来说,并不是最头痛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叫事儿了。
吴亦凡接下来要做的,除了积极准备上诉之外,还有两个更大的雷等着他。
第一个是税务机关已经查明凡凡团队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总计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再加上罚金跟滞纳金等,凡凡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六个亿。
凡凡就是凡凡,顶流中的战斗机,一言不合就是双倍爽的税额。
第二个是在吴亦凡羁押期间,一名洛杉矶华人律师王婧发表过公开声明,表示自己代理了一名未成年女性的诉讼,其称吴亦凡曾经在洛杉矶选妃,并与之发生了X行为,而当时该女生未满十八岁。根据当地法律,与未满十八岁女性发生行为,无论自愿与否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以凡凡在国内服刑期满后,回国还有官司等着他,他这辈子不但明星生涯尽毁,剩下来的时间可能都要为自己的牙签埋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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